汤平(1903.10-1968.1.28), 湖南浏阳人。原名王绍高,又名王季钦。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人物简介
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财政处处长,中央军委总后财务部部长,解放军总财务部副部长,总后财务部部长,总后副部长。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1968年1月28日,他被林彪反党集团迫害致死,时年65岁。
1925年参加国民党。1926年冬加入当地农民协会,并被推举为清算委员会成员。
大革命失败后,他参加了中共浏阳县委领导的地下武装斗争,任浏东游击队会计。改名汤平。
1928年10月,随队编入红五军第二纵队,任大队军需。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军团第一师第二团连政委、团政治处支部书记、第三团政治处主任、第三军团后方补充团政委、红五军一师政治部地方工作科科长、秘书处处长、红三军团第四师供给部部长。
1934年10月,随中央纵队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陕甘支队第四供给处处长,不久任红一军团政治部巡视团团长、直属政治处主任等职。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列科科长、八路军驻山西办事处政治部主任、八路军政治部秘书处处长、晋西北行政公署行政处处长、粮食处处长、公署秘书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吕梁行政公署副主任、晋绥行政公署督察处处长、华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财政处处长。1950年11月任军委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负责组建全军的财务系统。
尔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财务部副部长、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总后勤部副部长等职。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军衔。
1926年冬加入当地农民协会,并被推举为清算委员会成员。
大革命失败后,他参加了中共浏阳县委领导的地下武装斗争,任浏东游击队会计。改名汤平。1928年10月,随队编入红五军第二纵队,任大队军需。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了红三军团和红一方面军两次攻打长沙以及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历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随中央纵队参加长征,为了解决长征部队供给紧张问题,他不顾伤病在身,几次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敌人防地征购医药、粮草,减少所在部队通过雪山草地的非战斗减员,胜利地到达陕北。
抗日战争时期,积极参加了晋西北地区的反“扫荡”、反“蚕食”战斗和恢复发展生产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他与地方同志团结一致,积极开展支前工作,为南下部队筹措了大批的物资和经费。
新中国建立后,负责组建全军的财务系统。他带领财务部的同志,在条件差、人员少的情况下艰苦奋斗,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全军的财务工作走上了正轨。为解放军的后勤财务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汤平多次回浏阳考察,1959年回浏阳时,张坊至小河尚未通车,他不顾旧伤,坚持步行几十里山路,回到村上,他又劝止乡亲鸣炮迎接。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反党集团对他私立专案,非法关押,妄加许多莫须有的罪名。1968年1月28日他被害致死,终年65岁,1977年经过甄别和中央军委批准,给予平反,对他的一生给予了高度评价。同年2月3日下午,在北京八宝山烈士灵堂举行了800余人参加的骨灰安放仪式。
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
汤平的父亲行医,为同盟会员,其母贝允伯,在大革命时期任乡妇女协会委员长,汤平小学毕业后,读私塾1年,在药店学徒5年,大革命时期,积极参加农民运动,担任乡农民协会委员及农协小组长,其兄弟姐妹也都投入革命。五弟、六弟和八妹于1927年5月“马日事变”后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汤平被迫离家,隐匿江西万载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