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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维扬(1906.11—1977.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中将,湖北省枣阳县吴家店皇村人。在军旅生涯中,历任红军排长、连长、团参谋、营长、团长,八路军营总支书记、支队参谋长、支队政治委员、团政治委员,新四军副旅长,军分区司令员、师长等职。先后参加了鄂北起义大冶起义、攻打长沙、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率部参加了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在山东微山湖、江苏洪泽湖等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率部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渡江战役衡宝战役广西战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41军副军长、军长,第41军军长兼粤东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水利工程部队副总指挥、人民解放军工兵司令部司令员,总后勤部后方建筑工程部部长、贵州省军区司令员、昆明军区副司令员等职。指挥部队执行广东西江地区剿匪任务并解放南鹏岛,参与领导修建荆江分洪工程、海南岛海南公路建设工程,发现培养了人民武装干部典型吴兴春,率先在贵州省民兵建设中开展“五好”运动。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77年6月11日在昆明逝世,享年71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11月,田维扬生于湖北省枣阳县(现枣阳市)吴家店皇村一个农民家庭。7岁入私塾读书,10岁起给地主当长工。  

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田维扬参加鄂北起义。   

1928年,田维扬到国民革命军湖北省警备第5团当兵,后编入独立第15旅。  

1929年12月,田维扬参加大冶起义,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5军。   

1930年3月,田维扬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5军第5纵队排长,红8军第4师第2团排长、连长,红3军团参谋、第5师第13团营长。参加了攻打长沙、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曾获三等红星奖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15军团第81师营长、骑兵团团长、第75师第225团团长。率部参加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   

1936年11月,田维扬入抗日红军大学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田维扬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军事二队学习并担任队长。   

1938年5月,田维扬毕业后任八路军第115师教导营总支书记、苏鲁豫支队参谋长,八路军第5纵队第1支队政治委员、教导第1旅第1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3师第7旅副旅长等职。在山东微山湖、江苏洪泽湖等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1943年,田维扬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延安整风 

1945年4月,田维扬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解放战争时期

日本投降后赴东北,田维扬任辽西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骑兵第1师师长、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第11师师长、第四野战军第41军第122师师长。率部参加东北1947年夏秋冬季攻势作战。辽沈战役期间,为配合主力部队攻取锦州,率部在纵队编成内于塔山地区阻击国民党军增援锦州,激战6昼夜,击退国民党军11个师进攻,为攻克锦州起了重要作用。战后,所属第31团被纵队授予“英勇善战模范团”荣誉称号。继而率部参加平津、渡江、衡宝、广西诸战役。    

建国之后

新中国成立后,田维扬任第41军副军长、军长。指挥部队执行广东西江地区剿匪任务,并解放南鹏岛。    

1951年5月后,田维扬任第41军军长兼粤东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水利工程部队副总指挥、人民解放军工兵司令部司令员。参与领导修建新中国第一座大型水利工程——荆江分洪工程、海南岛海南公路建设工程。    

1954年2月,田维扬入中南军区干部文化学校高干班学习。    

1955年9月至1957年8月,田维扬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后方工程建筑部部长。 

1956年7月至1957年8月,田维扬任党委书记。 

1957年8月至1965年3月,田维扬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军区司令员(1957年9月至1959年1月,任贵州省军区党委常委)。 

1958年9月至1965年4月,田维扬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委员。 

1959年2月至1961年12月,田维扬任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二书记。 

1961年12月至1965年3月,田维扬任贵州省军区党委书记。

1965年3月至1975年5月,田维扬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副司令员、党委常委(1965年5月起)。

1971年6月至1975年5月,田维扬任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7年6月11日,田维扬在昆明逝世,终年71岁。  (右图册来源 


主要成就


 

反击国民党军韩德勤部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10月4日至6日,田维扬率领八路军第5纵队第1支队第1团在涟水以南渡过盐河,向旧黄河防线的国民党韩德勤部第10旅攻击,歼灭国民党军1500余人。然后南下,切断韩德勤部的归路,与新四军部队南北夹击国民党军,歼国民党军韩德勤部1.1万余人,取得了黄桥战役的胜利 ,奠定了中国共产党党中央提出的“向南巩固,向东作战,向北发展”的坚实基础,保卫了抗日根据地。 

率部参与塔山阻击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10月10日至15日,田维扬率第11师在辽宁省锦州西南塔山地区与国民党军激战6昼夜,与解放军其他7个师共同击退了国民党军11个师的进攻,打死打伤国民党军6000多人,俘国民党军副团长以下620人。塔山阻击战的胜利,为东北野战军主力攻克锦州赢得了时间,创造了中外坚守防御战的范例   。

指挥下花桥追歼战

1949年10月7日至9日,田维扬统一指挥人民解放军122师和154师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追击和4个多小时的激战,在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全歼了白崇禧王牌第7军171师513团,共打死打伤国民党军480名,俘国民党军副团长以下官兵1284人。下花桥追歼战的胜利,是人民解放军在衡宝战役中平行多路追击的首战胜利。 

领导荆江分洪工程

1952年4月5日至6月25日,田维扬参与领导修建荆江分洪工程,仅用75天就完成了第一期主体工程,加固了荆江大堤,兴建了太平口进洪闸(北闸)和兴建虎渡河黄山头节制闸(南闸),培修了分洪区围堤和南线大堤。其中,南闸共有32个泄洪孔,闸身长336.825m,设计泄洪流量为3800立方米/秒。荆江分洪工程地跨湖北公安县半域,南北长约68公里,东西平均宽13.55公里,分洪区总面积921.34平方公里,蓄洪容积54亿立方米 ,是中国第一座大型水利工程。  

发现培养干部典型

1957年8月至1965年3月,田维扬在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军区司令员期间,发现培养了人民武装干部典型——贵州省军区从江县人民武装部组织科科长吴兴春;借鉴人民解放军开展“五好”运动的经验,率先在贵州省民兵建设中开展以争创“政治思想好、生产劳动好、工作学习好、组织纪律好、执行任务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运动。

  

所获荣誉


 

1955年,田维扬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三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亲属成员


 

夫人:范动华 

儿子:田明升,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失去了一条腿,1957年拖着假肢转业回枣阳老家务农。  

儿子:田苏延 

儿子:田穗生 

儿子:田粤东 

儿子:田汉生 

女儿:田愚 (右图册来源)


人物评价


 

贵州日报:田维扬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的高风亮节,给贵州人民和贵州的驻军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田维扬关心士兵、爱护士兵,一直是有口皆碑。 

开国中将刘志坚:田维扬一片丹心,为国为民。


后世纪念


 

文章

《田维扬在贵州的故事》(2003年5月6日,贵州日报) 

书籍

《战将田维扬》(2002年6月,解放军出版社出版)

故居

田维扬故居位于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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